2009年2月8日 星期日

法院點交

2008年
11/4
10:30 標得法拍屋,下午開立本票繳清餘款
11/25
收到不動產移轉證明(11/20 發文): 內文 11/11 取得標授權
11/26
1. 到稅捐處辦理查繳契稅, 但服務人員說要到市公所辦,但可以先申請房屋稅籍證明書
2. 到市公所辦查工程授益費, 並填寫契稅申報書
3. 到房屋住所查看, 管理員說該屋主已搬遷, 有車位
12/2
辦完契稅(鄉公所辦, 農會繳款): 360300*0.06= 21618元(房屋現值: 360300元)
繳前手水費(水力公司): 1796元, (96/12 月 及 97/2 月共 4 個月)
繳前手電費(電力公司): 4016元, (96/12 月 及 97/2 月共 4 個月)
土地登計費(地政事務所): 544元
約三天後可拿到土地所有權狀
今天總共花 27974 元
未來恢復用水需繳 800 元
未來恢復用電需繳 400 元
2009年
1/19
需聯絡好鎖匠, 告知地點,談好價錢,約定時間,到時(1/20 PM 3:00)再會同警方及書記官一同開鎖進入空屋,鎖匠說到時警察來需要準備給每人500元的警員出差費.警察出差需要我付薪,真是怪哉!
1/20
空屋點交, 來了 2 名書記官(1男1女, 沈書計官帶了一個女的.看起來像是徒弟), 2 名員警(似乎主管也來了.這年頭薪水不好賺,加減賺些外會,真是好樣的), 開一道鎖開鎖費 700, 書記官端詳了房間,做了一些紀錄,並要求現場拍照存證, 之後請我及警察簽名完成點交程序,最後付了警察出差費 (500元/人), 共 1000 元.最後安裝兩道新鎖, 總共付給鎖匠 3000 元(大門共兩道鎖, 及開鎖費 700)
2/1
到自來水公司辦理復水申請, 並辦理過戶申請, 需再支付 800元 + 397元 (罰款?), 再到管理員處買進出大樓所需遙控器,上下電梯的 ID card 需花費120元, 車輛進出閘遙控器需花費 280元,並先預繳2個月的管理費( 1600元),順便下樓看看152號停車場,
2/2
下午接到水公司電話,說已完成接水工程,便請了1小時假,騎車到大樓查看水況, 已正常啟用, 水管, 檢查馬桶水龍頭皆正常通暢,心情愉快
2/3
到電力公司辦理復電申請, 需再支付400元 + 287元(雜費, 維護費?)並辦理過戶申請.
2/8
查電況,已完成接電,許多電燈都完好, 用 F828 DSC 拍了好幾張照,在燈光裝飾下,整個房間, 客廳,廚房,臥房都還不錯,算非常滿意, 下週再到戶政事務所辦理遷入戶籍手續,